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试行)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部署安排,现提出以下编制提纲供参考,地方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应包含提纲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可结合当地实际纳入与幸福河湖关系密切的建设内容。
一、现状评估和面临形势
(一)基本情况
在系统收集河湖相关基础资料和开展必要调研的基础上,简述河湖基本情况。
1.河湖水系。介绍河流(湖泊)流域面积(水面面积)、河流长度、水环境水生态等基本情况,以及上下游、左右岸、重要支流关系情况等。
2.自然地理。介绍河湖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壤植被等 。
3.水文气象。介绍河湖所在地区的气候气象、水文水资源等。
4.水利工程。介绍河湖所涉及的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灌区、取排水口等水利工程情况。
5.文化旅游。介绍涉及的河湖文化内容、旅游资源及开发情况等。
6.社会经济。介绍河湖所属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流域内产业发展总体情况、优势产业及其发展情况等。
(二)现状评估
从水安澜、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河湖管护、流域区域发展等方面,介绍河湖保护治理状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幸福河湖建设基础、比较优势和示范作用。重点说明河湖防洪排涝治理、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一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清四乱”、河湖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成效。
(三)存在问题
根据现状调查和评估成果,对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等要求,重点从水安澜、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河湖管护、流域区域发展等方面,分析河湖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对应问题清单。
(四)形势要求
分析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和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对幸福河湖建设的要求,从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及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提出幸福河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建设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幸福河湖建设思路、目标、任务,提出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思想,突出河湖自然特点、地方特色,突出河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促进江河湖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二)基本原则
提出幸福河湖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护;坚持人水和谐、助力发展等,指导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三、建设目标及布局
(一)建设目标
统筹考虑具体河湖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期限、建设需求与投资规模,与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湖整治规划、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采砂规划等水利规划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规划相衔接,从河湖系统治理(包括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河湖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区域发展等方面,提出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和量化指标。
(二)建设布局
围绕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格局,按照空间分布特点,从流域(水系)、区域(地市或区县)分析提出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布局,明确分区建设思路与重点。
四、建设内容
实施方案中应分别列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内容。
(一)整体建设内容
针对已确定的幸福河湖建设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幸福河湖建设负面清单管理,按照以下3个方面(包含但不限于)分别提出建设任务,科学确定各项措施规模。
1.河湖系统治理。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岸线保护修复、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防污控污、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
2.提升管护能力。聚焦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河湖管理能力提升,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开展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碑埋设、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构建等。
3.助力流域区域发展。在严格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环境安全前提下,建设必要的沿河湖绿色廊道及便民利民亲水设施;结合河湖治理管护预期成效,优化河湖资源配置,挖掘河湖生态价值,打造以河湖水系为依托的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优质服务业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带动区域人民群众就近致富、反哺河湖管护资金需求,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二)中央资金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仅限于:
1.河湖水系连通。主要针对河湖水系割裂、水体流动性差、水力联系减弱等问题,通过河渠建设、涵管沟通、水流不畅河渠段清淤疏浚、引排水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闸坝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等措施,增强河湖引排能力和水体流通性。
2.河湖堤岸功能改造。主要针对堤岸过度“硬化、白化”等问题,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原有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无堤防的岸线通过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整治,恢复河湖自然岸线功能。
3.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主要针对河湖水域空间萎缩、河道地貌变化导致河道过流功能下降等问题,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河道地貌形态修复、入河湖排口改造、汇入口河流形态恢复等措施,修复河道自然过流功能。
4.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主要针对河湖管控边界不明确、河湖历史遗存水文化设施保护工作缺失等问题,通过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碑埋设、重要历史遗存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告示牌设置等措施,明确河湖管控边界,保护传承利用历史水文化,强化公众爱河护河意识。
5.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主要针对河湖管护中存在的感知覆盖范围不足、监测要素不全、技术手段不够等问题,通过布设水量监测、水质监测、视频监控、预警杆等河湖管护必需的感知设施,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北斗规模化应用,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奠定基础。
五、资金投入
(一)投资估算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费用标准、定额和材料预算基价估算各项措施投资,明确项目投资和各分项措施投资。投资估算价格水平统一到前一年度第四季度价格水平。如涉及征地移民费用,不纳入实施方案投资,由地方另行筹资实施。
(二)资金筹措方案
明确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可包括地方自筹(县级自筹资金、市级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引入金融及社会资本、其他渠道资金等。实施方案中应明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地方自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对应投资规模,不符合《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范围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由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列支,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其他使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内容重复。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挖掘、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等不属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的治理措施,应通过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安排解决。关于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创新融资模式、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情况应重点介绍。
六、组织实施
(一)项目管理
说明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及项目推进机制,应从组织实施方式、实施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方面,明确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围绕不同河段特点、管护任务,从项目顺利实施、长效运行的角度,提出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后管护机制、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管制度及措施。管护机制创新情况应重点介绍。
(二)进度安排
统筹考虑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对照河湖现状问题与目标任务,按照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情况,分别提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地方自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内容的进度计划和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七、预期效果评估
说明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对河湖管理保护、幸福河湖建设的促进作用进行预评估。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等方面,描述河湖系统治理预计提升水平;从组织体系、长效管护、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描述河湖管理能力预计提升水平;从挖掘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改善区域居民环境、带动就近致富等方面,描述幸福河湖助力流域区域发展预计提升水平。总体评价项目的预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具备条件的,量化相关预期效果。
八、保障措施
河湖所在地市、区县应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建设管理、强化监督评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保障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关措施。
九、附图附表
(一)附图。附位置图、水系图、河湖管理范围图、水利工程现状分布图、总体布局图、分项措施布局图、幸福河湖效果图等。
(二)附表。附幸福河湖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分资金来源),进度计划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等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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