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印发了《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供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参照使用。《示范文本》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六章内容组成。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新建建[2025]8号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标投标工作,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本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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