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国家文件下发后,地方也会陆续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行动迅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进行修,并于8月4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8日,共半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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