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旨在加强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以支持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确保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中的一致性和规范性。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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