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已陆续下发超长期特别国债“两新”项目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通知》,申报工作自9月15日正式启动,具体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 区县层面:9月28日左右;
- 省级层面:10月10日左右;
- 部委层面:10月24日左右。
重点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支持方向主要为《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中的相关领域,重点支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不含水泥、平板玻璃)、机械、汽车零部件、纺织、轻工(不含粮油加工)、医药(含医疗器械),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勘探)行业改造升级。
具体包括:一是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应用先进高效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加快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绿色化、智能化改造。二是支持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基地专业化、高端化、综合性生产服务能力。三是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设备更新,深入实施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战略,支持强化产业导入的试点地区骨干企业开展设备更新。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的15%予以支持。
13项具体遴选标准(一票否决项):
(1)项目符合国家布局等产业政策;
(2)应为在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此处建议为设备采购金额≥2000万元)
(3)投资进度为0%以上(不能为0),80%以下;
(4)项目不得为新建,包括原厂搬迁、异地新建等。(即,备案证编号一般不得为“01”);
(5)建设内容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性内容。
(6)淘汰设备此前购置总额与新设备投资总额比值不得低于10%;
(7)淘汰设备须完成固定资产折旧,最好做专项审计报告;
(8)淘汰前设备产权应属于项目单位,且不得为购置的二手设备;
(9)淘汰后不得在项目单位继续使用,如进入二手流通,设备环保、用能、安全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0)项目新购置设备不得为二手设备。
(11)对此前获得过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企业,要避免新设备购置清单中有部分曾获得过资金支持。
(12)央企项目不得通过地方报送。
(13)项目单位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的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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